80 歲以上申請外看委託仲介書表修正 3 月 1 日前過渡期 新舊版本皆可使用
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2 月 9 日報導】
因應《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》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近日公告配合修正相關行政作業文件,調整「80 歲以上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前國內招募求才」作業中之用語,並同步修正新版委託書。勞發署指出,115 年 3 月 1 日之後辦理相關案件時,仲介業者須持新版委託書辦理。
勞發署說明,隨著新法規上路,原稱「中階技術人力」已更名為「外國技術人力」,因此原第 3 類外國人之相關文字,已修正為「外國技術人力(家庭看護技術工作)」,以確保法規名稱與實務作業用語一致。
配合上述修正,勞發署已完成委託書內容更新,新版「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—委託書(1150206 版)」即日起下載。雇主可至「台灣就業通」網站,依序點選「找人才」>「移工業務」>「80 歲以上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前國內招募求才」>「應備物品」,下載新版文件使用。
勞發署指出,考量實際業務運作,訂定過渡配套措施,於 115 年 3 月 1 日前,新、舊版本委託書皆可受理。若仲介業者目前已完成舊版委託書簽署,請儘速送件辦理;自 115 年 3 月1日起新提送之案件,則一律使用新版委託書,以利後續審查及作業順利進行。
資料來源 : 外籍勞工通訊社 新聞稿
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2 月 9 日報導】
因應《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》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近日公告配合修正相關行政作業文件,調整「80 歲以上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前國內招募求才」作業中之用語,並同步修正新版委託書。勞發署指出,115 年 3 月 1 日之後辦理相關案件時,仲介業者須持新版委託書辦理。
勞發署說明,隨著新法規上路,原稱「中階技術人力」已更名為「外國技術人力」,因此原第 3 類外國人之相關文字,已修正為「外國技術人力(家庭看護技術工作)」,以確保法規名稱與實務作業用語一致。
配合上述修正,勞發署已完成委託書內容更新,新版「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—委託書(1150206 版)」即日起下載。雇主可至「台灣就業通」網站,依序點選「找人才」>「移工業務」>「80 歲以上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前國內招募求才」>「應備物品」,下載新版文件使用。
勞發署指出,考量實際業務運作,訂定過渡配套措施,於 115 年 3 月 1 日前,新、舊版本委託書皆可受理。若仲介業者目前已完成舊版委託書簽署,請儘速送件辦理;自 115 年 3 月1日起新提送之案件,則一律使用新版委託書,以利後續審查及作業順利進行。
資料來源 : 外籍勞工通訊社 新聞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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